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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種大家都熟悉的爬蟲生物,叫做"變色龍"。

為了保護自己不受到天敵的傷害,牠會在各種環境下改變自身的體色,偽裝。

最近,總算比較能夠看清楚自己的樣子,就像一隻變色龍!

在人前,我會裝酷、耍帥,或是搞笑、耍白癡,來吸引陌生的目光,

或者,藏匿自己對陌生的不安感,利用花招來掩飾自己的害怕,

事實,我不帥也不酷,平時更顯得冷靜又缺乏動力,

我很喜歡唱歌,尤其活潑、熱血的音樂,

也喜歡看美女、正妹,幻想自己是偶像吸引眾人目光,像個呆子一樣的發白日夢,

我想要打扮的很時尚,但行動往往露出破綻,或許我根本只是想,卻懶得去做,

好多好多事情,都是三分鐘熱度,很容易被色彩繽紛給吸引,熱衷了不過一個星期,就冷了下來。

想做好多事,卻沒有一件事情是真的做到最後的,

一直以來,我自認每件事都可以做得很好,也的確一開始是如此,

但當我起了頭之後,就失去了對事的興趣,才發現那不是心中想要的,

我不是半途而廢的人,工作也有不錯的穩定度,但是過得很不開心,

我喜歡談談理想、未來、夢想,但是不主動去結交更多的朋友,時常自怨自艾遇不到知心好友。

原來我的眼光很高,不,是我的心態有問題,

我事情可以做得比別人好,問題是缺乏熱情,輸給了堅持。

討厭一塵不變的生活、想法、工作,我愛創意、天馬行空,

我不信任電子數位產品,而且時常會思考著哪天大停電後帶來的產業浩劫,

直到最近,才發現自己錯了很多,拋棄了對數位程式的厭惡感,與其討厭不如隨著她,更接近更了解。

或許我的創意、思想,可以在那虛擬的空間中發揚光大,我覺得嘗試,

不,我會認真的去學,勇敢的衝進去。

以前,我想要當演藝人員,但是叛逆的心態讓我選擇了不同的學系,

我不會後悔,因為這條路還是有很多值得我珍惜、回憶的過去。

我想唱歌,但是不要當偶像,我更愛演,想要像周星馳演很多幽默、搞笑的電影,帶給大家歡樂,

實際上,我有基本的缺乏自信,與面對人群的恐懼,

同時也欠缺專長,你要問我,我居然想不出來任何專長,真是可恥,

辦事能力強,卻沒專長,是為什麼?因為我無法堅持在固定的路上,沒找到自己要的路。

偽裝,在現實的環繞之下顯得沒有任何意義,

走出了校門,沒有同學會看著你嘻嘻哈哈,也不再是小小團體的領袖,

只不過就是個四肢健全,到處打聽混口飯吃的草莓青年罷了,

脫下過往的偽裝,赤裸裸的站在原地,做最真實的自己,

我愛錢,但沒有那麼在乎錢,把母親逝世後留給我的那一點積蓄,

投進了補習班中,開始學習,我曾經最厭惡的數位產業。

媽,妳應該在看著我吧!

真的很大膽,但是這次,讓我去做吧,投資自己。

雖然您看不到,但是我會用行動證明一切的。

雖然太遲了。

我愛妳。

卸下偽裝,當個普通人,開始前進,我的26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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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光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